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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认泸州市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等为省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确认泸州市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等为省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的通知
(川教函〔2012〕9号)


成都市、泸州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四川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为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改革建设,推进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进一步提升教师素质,我厅组织专家按照《四川省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对成都市双流县教研培训中心、泸州市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进行了评估,同意确认成都市双流县教研培训中心、泸州市江阳区教研培训中心为省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

  希望上述培训机构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进一步优化和整合区域内教师教育资源,积极发挥区域内教师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和服务等作用,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设要求,不断更新培训观念,创新培训模式,努力增强服务教师专业发展的能力,起好示范作用,为教育改革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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