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年”活动。大力发展安全文化产业,兴办安全文化事业。在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和应急防范课程,在高等院校开设安全文化知识和应急管理选修课程。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团体作用,广泛开展“安康杯”等活动。做好第11个“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省内各级电台、电视台要定期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级网站开辟安全生产专栏或定期刊登安全生产新闻和文章。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扎实推进安全社区建设。落实有关奖励举报制度,鼓励群众、新闻媒体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隐患和事故。
(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2012年上半年,11个设区市全部建成标准化的微机培训考试室并与省培训考试系统联网。开展对培训机构的评估审查,淘汰不合格培训机构。统一全省培训考核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教材、统一题库,确保培训质量。认真落实企业技术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班组长等新增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探索变招工为招生制度改革,年内实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须经专业学校正规培训后方能上岗。开展好全省安全培训工作的执法检查。
四、提升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一)进一步加快煤矿关闭重组进度。2012年3月底前未与大型煤炭企业签订兼并重组协议的小煤矿,一律列入关闭范围,6月底前关闭到位。有关市政府要会同开滦、冀中能源集团及其他煤矿整合主体,确定兼并重组矿井名单,完善关闭重组方案。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改造矿井,一律退出整合重组,实施关闭。年底前,所有煤矿单井生产能力达到15万吨/年以上,煤矿数量控制到200处左右。加强整合重组煤矿安全监管,确保整合重组期间的安全生产。
(二)加强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督促煤矿企业定期做好矿井瓦斯预测预报,严密监控瓦斯突出四项指标,落实好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所有高瓦斯和有高瓦斯区域的矿井要建立健全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做到“抽、掘、采”平衡。开展矿井充水性分析和已关闭小煤矿采空区范围、充水情况调查,提高水害预测预报水平。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新建非煤矿山凡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规范整合矿山安全监管工作,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监督管理,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推广地下矿山尾砂充填采矿技术。强化地下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炸整治,做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坍塌。深化尾矿库班组建设,加大尾矿库春季解冻、汛期和冬季放矿安全监管力度,增强抵御气象灾害能力。
(二)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要在专门区域内建设,凡未在专门区域内建设的,一律不予审批。推进防护距离不足企业搬迁工作,对不按承诺落实搬迁的企业,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设施水平,加快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严厉查处违反“三定”组织生产、擅自出租分包工(库)房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进一步深化氯酸钾专项整治,杜绝含有氯酸钾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依法取缔非法制售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