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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部门:

  《2012年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喀什地区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地区的中心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推动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一案三制”建设重心,以落实《自治区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为主线,突出抓好应急值守、预案建设、应急队伍、预测预警、保障能力和宣传培训等工作重点,科学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努力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2012年地区应急管理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1、着力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应急管理规定,进一步争取政策和领导支持,妥善解决基层应急管理机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2012年,地区应急办要指导和督促各级进一步加强本级应急办事机构建设,按照编制和工作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并做到专职专用。地直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兼)职人员和责任科室。各县市要按照新的机构改革方案,落实本级应急办的编制,确保人员工作到位;要加强乡镇(街办),村、社区,社会团体、企业、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的指导,切实提升基层工作水平。
  2、深入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以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核心,继续按照“一队多用、一专多能、多灾种救援”的要求和思路,加快推进各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根据《自治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五年建设实施意见》,地区应急办牵头重点做好《喀什地区消防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五年建设规划》,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地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各县市要按照规划着力加强本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力度,进一步落实装备器材和经费保障。各乡镇(街办)要积极整合机关、站所干部和民兵等应急力量,组建一支不少于4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村(社区)层面上要依托基层警务室建设,组织一支不少于20人的应急救援小分队,发挥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救援处置作用。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上,要形成锲而不舍、常抓不懈建设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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