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山东省建筑装饰协会关于评选2011年度“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
(鲁建管装字〔2012〕4号)
各市建管局(处)、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装饰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打造一批建筑装饰装修行业优秀项目经理队伍,提高队伍管理水平,带动和促进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全面提升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对在2011年度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经理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由山东省建筑装饰协会负责组织,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初审推荐工作,请严格按照《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条件》(附件1)和《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推荐名额表》(附件2),认真组织好本市的申报、初审及推荐工作。
二、在组织申报、初审和推荐优秀项目经理工作中,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把勤奋敬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经理推荐上来。
三、评选推荐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到2012年5月31日截止。
四、评选推荐范围:限于山东省建筑装饰协会会员企业的项目经理。
五、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市按《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表彰条件》和分配的名额组织申报、初审和推荐。
(二)被推荐的项目经理须填写《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附件3)一式二份。填写申报表一律用计算机打印。
附件材料包括:业绩材料、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泰山杯”奖和安全文明(示范)优良工地等证书(所需推荐材料及装订顺序见附件4)。主持的工程获得“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和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泰山杯”奖的项目经理优先推荐申报。
(三)各市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不得突破分配的名额,研究同意后,连同报告报省建筑装饰协会。
(四)省建管局和建筑装饰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市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核,初选名单报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公示期满后,由省建管局、省建筑装饰协会联合进行表彰并向获奖者颁发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