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城市道路设计审批,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相关附图附件
(二)建设项目道路设计总平面图
(三)建设项目道路设计纵、横断面图
(四)建设项目道路设计接口高程数据图(表)
(五)相关设计说明
第三十五条 (许可条件)
(一)提交材料是否与规划相符;
(二)相关设计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三)拟建道路的平面设计和竖向设计是否和既有市政道路接顺,并满足道路排水要求。
第三十六条 (许可时限)
市建委办理城市道路设计审批手续,应当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完成。
第三章 受委托行政许可
第一节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第三十七条 (许可依据)
市建委办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
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广东省人民政府128号令)第3项: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核准委托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第三十八条 (申请条件和许可事项)
市建委根据省建设厅的委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事项进行许可: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申请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合伙企业申请工程监理事务所资质。
第三十九条 (申请资料)
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
(二)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
(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监理工程师及其他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
(六)有关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七)有关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证明材料。
第四十条 (许可条件)
丙级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
(3)相应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事务所资质标准如下:
1.取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书面合作协议书;
2.合伙人中有3名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合伙人均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3.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4.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5.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第四十一条 (许可时限)
市建委办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手续,应当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不含广东省建设厅制作许可文件和证书的时间)。
第二节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核准
第四十二条 (许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