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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2〕44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开展新形势下的全省侨务工作,根据《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要求,结合江苏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重要性
  (一)侨务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广大海外侨胞和国内归侨侨眷,是我国独特的国情和重要资源,是国家综合国力的延伸,是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力量。多年来,海外侨胞与我省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卓有成效,省内的归侨侨眷积极参与江苏的各项建设事业,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海内外侨情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海外侨胞数量迅速增加、分布更加广泛、素质不断提高、与祖(籍)国感情和联系更加密切,并日益融入当地主流社会,在国际经济科技合作与文化交流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凸显。
  (二)把握做好新形势下侨务工作的基本思路。各级人民政府和涉侨部门,要认真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我省对外友好、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高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2011-2015年)》,坚持“以人为本、为侨服务”方针,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坚持以国内侨务工作为基础,以国外侨务工作为主导,大力涵养对我友好的侨务资源;坚持为国家大局服务与为侨服务的统一,进一步凝聚侨心,发挥独特的侨务资源优势,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着力推动侨务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吸引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按照江苏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要求,配合“海外人才为国服务计划”,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服务业为重点,建设完善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数据库,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侨务引智品牌,积极落实人才引进政策,推动海外华侨华人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来我省创新创业、施展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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