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药品流通企业远程监管覆盖率达90%,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100%实现电子监管赋码。(主办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79.培育500个省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和单位。(主办部门:省工商局)
九、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8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0%左右。(主办部门:省发展改革委、农委)
81.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2.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3个百分点。(主办部门:省扶贫办)
83.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年增长率不低于15%。(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84.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5.确保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6.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7.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年末总体就业率90%以上。(主办部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88.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
89.力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到95%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
90.确保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18%。(主办部门:省财政厅、教育厅)
91.创建5-10个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92.建设10个标准化社区学院和500个标准化居民学校。(主办部门:省教育厅)
93.全面完成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94.每千人拥有医生数达到1.7人。(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95.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81万座。(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96.人口自然增长率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率达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主办部门:省人口计生委)
97.完成苏北2800个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提档升级。(主办部门:省体育局)
十、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10件实事
98.帮助困难群众就业。继续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1.6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帮助1万名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万人。(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