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积极开展宣传,加强营养教育。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惠民政策,使之家喻户晓。要高度重视舆情分析,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要建立专家工作组,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五)建立问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订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的开展进行全过程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促进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定期督导。要主动将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要督促农村学校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各地要及时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四川省地方试点县(市、区)名单(57个)
成都市:邛崃市、大邑县
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泸州市:合江县
绵阳市:江油市、梓潼县、盐亭县
广元市:利州区
遂宁市:蓬溪县、大英县
内江市:东兴区
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
南充市:嘉陵区、阆中市、南部县、营山县、蓬安县
宜宾市:兴文县、翠屏区、宜宾县、南溪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筠连县、珙县
广安市:广安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
达州市:通川区、达县、渠县、开江县、大竹县
雅安市:雨城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名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