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尽快出台支持连片特困地区的特惠政策。
省级相关行业部门要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依托行业人才、技术、资金、项目等优势,将资源向连片特困地区、贫困村倾斜,积极推动中央和省重要扶贫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落实。重点在发展特色产业、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文教事业、改善公共卫生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发挥行业优势,优先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相关部门要比照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方式,抓紧制定支持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政策。2012年年底各相关部门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六)调动各方面资源,全面开展定点扶贫。
各地和有关单位要继续抓好全国定点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推动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吉林省2011-2015年定点扶贫和省级领导包保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办发〔2012〕2号),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注重时效,做好对接,切实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大力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扶贫开发,帮助贫困地区培育增收产业,实现互利互惠。
(七)创新扶贫模式,不断提高扶贫效果。
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对贫困群众更直接、更有效、更长远受益的扶贫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扶贫开发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水平。深入探索科技扶贫、文化扶贫、教育扶贫、信息扶贫、能源扶贫、边境扶贫等模式,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社会保障。进一步研究实践扶贫开发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接机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强化造血功能,切实让贫困户在项目中得到扶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还要着力组织好 “连片开发 ”、“互助资金 ”、“科技扶贫 ”等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勇于创新,巩固和提升试点成果。
四、主要措施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一)强化扶贫开发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扶贫开发是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都要将其纳入工作绩效考评范畴,强化落实 “一把手 ”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 “富民工程 ”战略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位置予以推动。要把扶贫开发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位,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形成重点工作有部门分工牵头落实的组织工作格局。各地要建立和落实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统筹协调各方面资源,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