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整村推进,集中力量,合力推进。
按照 “省负总责、市(州)推进、县抓落实 ”的管理体制和 “工作到村、扶贫到户 ”的工作机制,继续抓好2011年启动实施的210个村整村推进跃升,2012年要完成上年度计划安排但未下达的每村3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建设任务。2012年新启动一批贫困村整村推进,平均每村当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整村推进要以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为重点,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采取一次规划、分两年实施的方式,努力提高贫困村自我发展能力。要以县为基本平台,统筹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源,向贫困村联动投入,达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整合联动投入1∶2的要求。要确保70%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开发等产业增收项目,保证推进一个村,达标一个村。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要充分挖掘自身潜力,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积聚资金,积极引导农民投工投劳或自筹资金,增加投入。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先确保省规划的1500个贫困村建设,主要投向国家和省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区)、贫困村。对当年项目落实困难的村,可申请暂缓推进,但要列入考核内容,禁止变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规模、改变扶持对象、分散使用资金等现象发生。
(三)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产业扶贫。
坚持用科学的理念谋划产业扶贫,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引导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着力点,培植壮大特色支柱产业。2012年要谋划和实施一批扶贫特色产业项目,继续构建一村一品、一乡(镇)一业、县域有2-3个特色产业群的产业格局,发挥规模效益,带动农户增收致富。推动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在拉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中的作用,积极为新兴企业搭建创业平台,拓宽产业化扶贫领域,让贫困群众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的实惠。按国家统一安排,2012年年内组织认定一批扶贫龙头企业,有关单位要研究鼓励龙头企业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参与扶贫事业的积极性。
(四)推进 “雨露计划 ”实施方式改革,促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坚持以促进贫困人口增强就业能力、实现稳定就业为核心,对贫困家庭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提供以中长期培训为主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存量贫困劳动力主要以实用技术培训为主,不断提高青壮年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在 “两项制度 ”有效衔接和建档立卡基础上,积极推进 “雨露计划 ”实施方式改革,把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均纳入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突出实用技能培训。切实加强组织指导、督查、服务和管理,研究落实培训费用享受 “雨露计划 ”和其他培训补贴政策叠加,力争实行统一选定培训对象、统一组织培训、统一实施补助的工作方式,有效促进贫困劳动力素质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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