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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州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12〕5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融资工作的领导,确保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州融资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育清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州长

  成 员:袁秉轶  自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周会民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汤 毅  自治州财政局局长

  赵德强  自治州监察局局长

  梁新建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王连贵  自治州建设局局长

  李宏伟  自治州国资委主任

  邢 辉  人行博州中心支行行长

  付启奎  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局长

  刘 庆  博乐市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海峰  精河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 彬  温泉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陈 健  阿拉山口口岸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自治州融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国资委,办公室主任:李宏伟(兼),办公室副主任:苏德玛(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自贤(州财政局副局长)、那生巴特(州国资委副主任),工作人员:州国资委王江伟、张兴博。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研究解决融资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协调融资过程中有关土地、房产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划转工作;研究融资项目建设的选址、规划、设计、招投标等方案。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制定融资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协调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及BT项目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各县市、口岸和州建设局负责自治州重点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及开工手续办理等各项前期工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州国投公司负责项目融资洽谈及相关融资工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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