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工作程序,保证考试工作质量;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师考试及与职称有关的专项、专业考试等;负责全州人事考试工作的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实施、成绩通知单发放;负责自治州人事考试工作命题队伍、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公务员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开展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任职资格考试、事业单位聘用干部考试;负责全州初、中级和部分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㈥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综合楼的管理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办公区的水、电、暖、电梯、空调的正常运行,负责相关设备、管网、线路的管理、维修和维护,确保各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负责机关办公区的综合治理、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维修和维护工作,保障正常使用。
六、其他事项
㈠ 管理自治州公务员局。自治州公务员局的人事、党务、财务、后勤、退休干部等事务由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㈡ 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分工。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㈢ 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州财政局、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具体工作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州财政局、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㈣ 事业单位更名。将自治州人才流动中心更名为自治州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流动中心、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将自治州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庭更名为自治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自治州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更名为自治州人事考试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七、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