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五、部门管理的行政机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县级。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实行林业和公安部门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工作以公安部门管理为主。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法制科、刑侦大队、督察大队4个机构;下设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和阿拉山口公安分局森林派出所(均为副科级)。自治州森林公安局政法专项编制49名(含森林派出所32名政法专项编制),其中:领导职数4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森林派出所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六、事业单位
㈠ 新疆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林业局管理。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管理科、科研宣教科、经营管理科、护林防火科、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6个科。列全额事业编制2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2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㈡ 新疆甘家湖梭梭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精河管理分局。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林业局管理。内设办公室、资源保护管理科、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经营管理科4个科。列全额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站(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森林公园管理中心)。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林业局管理。内设综合科、财务科2个科。列全额事业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机构编制方案另行文)
㈣ 新疆夏尔希里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林业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保护区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科学研究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