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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纪检(监察)组: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县级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1名副主任兼任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所长),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

  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五、事业单位

  ㈠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指导所。相当于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所长由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1名副主任兼任,副所长2名)。

  主要职责: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普及人口理论、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科普知识;开展人口与家庭健康促进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负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医学检查和咨询;指导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规划、督查和指导;承担计划生育家庭病残儿和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工作;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引入、推广和应用。

  ㈡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负责全州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的编制、审核和分配计划的制定;负责国家计划生育药具购调存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组织实施药具的调入、储运和调拨;承担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业务培训、科普知识宣传、新产品推广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考核评估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同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计划生育药具零售市场及预防艾滋病所需的安全套供应。

  ㈢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站。相当于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自治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指导基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㈣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计划生育协会。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秘书长1名(正科级),副秘书长2名(副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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