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守则与工作职责
2.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
附件1: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守则与工作职责
一、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在进场铃声响后凭准考证有序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
(三)考生除携带2B铅笔、蓝、黑墨水钢笔或0.5毫米黑色签字笔、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等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及毛巾、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准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生必须在规定的区域书写、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必须在答卷密封线外或规定的区域答题,其他地方不准涂写任何标记。在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六)答卷I必须用2B铅笔填涂,用圆珠笔、钢笔等其他笔填涂无效。答卷II必须用蓝、黑色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书写,用其它颜色的笔或铅笔书写无效(用铅笔作图除外)。
(七)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喧哗、吵闹;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考场内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准将试卷、答卷、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遇试卷、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但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整理好自己的答卷、试卷、草稿纸等,按监考人员指令有序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二、试卷运送和保管人员守则
(一)试卷运送须专人专车。车况良好,运送途中不得随意停留。
(二)试卷必须存放在专用保密室内,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保密室、保密柜钥匙另安排两名人员分别掌管。
(三)保密期内,谢绝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管室。严禁在试卷保管室内进行会客、抽烟、喝酒、文娱活动,做到防火、防水、防盗、防污损。
(四)严格履行试卷分发与接收签名手续,认真清理并核对试卷的科目和数量。
(五)严守纪律,保守机密,严禁查询、透露考生成绩或涂改试题答案和考生分数。
三、评卷人员守则
(一)评卷人员要严守评卷纪律,保守机密。
(二)评卷必须采用流水作业,由专人进行评卷复查。
(三)试卷不准带出评卷室,不得在评卷处会客,评卷情况不得外传。不得私自进入试卷保管室,不准撬、揭密封区,不准查询考生的分数。
(四)评卷一律使用红墨水钢笔或圆珠笔,使用规范的评卷符号,在规定的地方填写得分、签名。
(五)如发现试卷有倒装、密封不严、卷面有标记等特殊情况,立即提交评卷管理人员处理。
四、数据录入人员守则
(一)录入人员应严格按计算机录入程序操作,分别录入两遍,录入完毕,必须登记签名。
(二)严禁涂改试卷(登分表)分数,遇到异常情况,必须提交学业水平考试管理人员处理,严禁自行处理。
(三)严守纪律,保守机密。考生卷面分数不得外传,试卷(登分表)不得随便乱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录入机房。
(四)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领发试卷(登分表)要签名,午间休息与下班时,试卷(登分表)必须统一交还保密室,由保管人员保管。
(五)每天录入数据库文件必须及时备份,以防数据丢失。
五、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一)监考人员应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严格按考试实施程序操作,维护考试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