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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

第六章 试卷的印制、运送和保管

  第十七条 试卷的印制
  “省学考办”负责审核印刷厂的资质,确保试卷的印刷质量和试题安全。
  第十八条 试卷运送
  “省学考办”委托印制试卷的印刷厂负责将试卷安全运送到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领取试卷。
  第十九条 试卷保管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考试〔2004〕2号)要求,加强试卷管理,严防失泄密。要建立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试卷和答题卡。试卷保密员由工作认真负责、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无直系亲属参加当次考试、身体健康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担任。

第七章 考试实施

  第二十条 领卷
  考前40分钟(首场45分钟),主考、副主考、考务人员报到,领取试卷,核对科目、袋数、检查封条,清点备用卷。
  考前30分钟(首场35分钟),监考人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佩戴好监考证,统一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震动状态装入写有姓名的信封内交考务组长保存。两名监考人员一起领取试卷和草稿纸,核对试卷的科目、袋数,确认无误后签收。
  第二十一条 考前工作
  (一)考场检查:考前20分钟(首场25分钟),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张数、更正通知等内容。
  (二)考生进场:考前15分钟(首场2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把《准考证》放在课桌左上角。考生进场时,除携带允许的必备文具外,其它物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进场。首场考试,考点统一广播宣读“考生守则”,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监考人员必须逐个检查考生与《准考证》上照片是否相符,以防冒名顶替。
  (三)启封试卷:考前10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监考人员逐一当众启封试卷袋,核对检查试卷科目、份数、并在黑板上书写本场考试科目、试卷的张数和页数。若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处理,并作好异常情况记录,将袋内检验员工号标签粘贴附上。
  (四)分发试卷。考前5分钟(由广播统一指令),监考人员逐一分发试卷。分发完毕,监考人员应及时提醒考生核对科目、试卷页数,检查有无空白页、缺页。如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妥善处理。提醒考生在答题卡(机读卡)、试卷规定的位置上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在草稿纸上写上姓名。检查考生试卷、答题卡(机读卡)姓名、准考证号的填涂情况,如有遗漏或错误,应当场要求考生补填或改正。
  第二十二条 考试过程
  (一)考生答卷:考生在考试开始铃声响后方可答卷。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作缺考处理(英语听力测试开始,考生暂停进场,待听力测试结束后5分钟内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离开考场。
  (二)缺考处理:开考30分钟后,监考人员填写缺考答卷(含机读卡)上的缺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姓名、座位号,考务人员根据“考场编排表”核查各考场人数,记录考生的缺考情况,在答卷指定位置加盖“缺考”章。
  (三)考场巡视:开考后,考点主考、巡视员等考务工作人员要巡视各考场,了解施考情况,及时处理偶发事件。
  (四)试卷袋面记录:监考人员处理好缺考试卷后,在试卷袋面与答卷袋面上填写县(市、区)、考点、科目、准考证起讫号、实考人数、缺考、空号人数。两名监考人员交叉复核袋面记录。
  (五)严肃考纪: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一前一后进行监考,严守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考试期间,严禁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卷带出或传出考场。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主考,如实记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由考点主考按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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