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
(川教〔2011〕152号)
各市(州)教育局:
针对我省一些地区中小学大班额问题仍比较突出的现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06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当前加快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8年,《通知》出台以来,我省在推进大班额的化解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数据分析和实际情况看,大班额问题在一定范围内仍旧比较突出,特别表现在初中阶段、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显示,到2010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的班57238个,占总教学班的比例为28.05%。其中:66人以上的超大班23660个,占总教学班的比例为11.59%(其中初中18.38%),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大班额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影响师生的身心健康,也制约了我省“两基”工作的进一步巩固提高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深入推进。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部分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学校建设滞后,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不尽合理,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校际间差异较大,招生管理不够规范等。
各地特别是问题突出地区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大班额问题的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工作措施攻坚克难,力争通过较短时间努力取得实质成效,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二、明确目标,制定方案
全省的总体目标是在2至3年内,基本解决全省大班额问题。从2012年秋季起,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人数坚决控制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内(小学45人、中学50人、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56人以内),基本消除70人以上特大班额。2013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力争到2014年底全省中小学所有班额基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上述目标要求,进一步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切实解决好学校规划、校舍建设改造、资金投入、教师配备等方面的问题,为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提供保障,确保目标要求按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