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快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经营运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利用其快速灵活的特点,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全省全年小额贷款公司新增融资规模力争达到80亿元。
(九)争取利用外部资金。
1加强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沟通和合作,积极争取社保资金用于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力争年内此项业务实现新的突破。
2积极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外债资金投入陕西。年内争取一定的世行或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用于陕西经济建设。
3鼓励有条件的省内企业在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后,利用外资到海外发展。进一步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支持陕西海外投资发展股份公司,加大海外投资风险管理力度。已走出去的企业要加强对外汇资金的利用。鼓励吸引更多的外资来陕投资。
四、环境与机制
(一)努力培育良好的融资环境。
1完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按照“信用陕西”建设的要求,加大信用资源整合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个人征信系统,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制度,为融资工作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2建设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进一步强化金融执法,完善地方金融立法,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收贷,切实维护金融债权,营造良好的金融法制环境,有效降低金融维权成本。
3完善金融服务体系。要大力发展和规范各类金融服务中介机构,继续引进金融后台服务机构,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来陕发展,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推动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建设,探索建立金融资产交易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服务体系。
4构建良好的风险保障体系。扩大保险服务领域和范围,丰富保险业务产品,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推进银担合作,加快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各项制度建设,构建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建立健全防范信贷融资风险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融资工作机制。
1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项目手续,强化项目对接,确保项目融资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继续规范管理好地方融资平台。各融资主体要不断提高利用金融工具的水平,研究金融政策,善用金融资源,加强金融合作,把项目编制、论证、申报、审批、立项、实施等各个环节做细做实,夯实融资工作基础,确保融资工作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大项目储备力度,优化信贷资源配置,要建立项目储备信息库,及时掌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优化项目营销流程,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满足项目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