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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的意见


  三、工作方针

  以项目为引领,指导高校立足自身实际,做好建设规划,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强化办学优势和特色;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专项资金项目建设为重点,促进高校集中力量,投入重点领域,实现重点突破;以公共性项目建设为载体,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四、建设内容

  1、“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大力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努力将其创建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学科,大幅提升其自主创新能力和为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使其成为我省学科建设的品牌和样板;择优建设省级重点学科,促进省级重点学科尽快成为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优势学科,部分省级重点学科达到国家重点学科的建设水平,重点资助一批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联系密切的学科,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

  2、专业综合改革。在既往专业建设的基础上,集成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教学团队、课程与教材、实验室与实习基地等项目,推进专业综合改革。

  3、课程教材改革。系统开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建设一批质量较高、示范较强的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优秀教材等。

  4、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切实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建设,与行业、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形成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示范实习、实训基地。

  5、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开展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和示范共享项目建设,建立一批高校共享共用的优质教育资源库。

  6、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开展省级大学生能力竞赛与训练项目,资助一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

  7、教学改革研究。资助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高校就人才培养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改革研究。

  8、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以提高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为主要目标,以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发展为价值取向,重点建设一批省级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示范中心。

  9、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五、建设管理

  “质量工程”项目按照分级规划、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申报、评审、立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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