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江南区吴圩镇祥宁村六冬坡和那佳坡、康宁村天稔坡、江西镇安平村坛淋坡。
四、工作目标
(一)实现非法采矿坑口全部断水、断电、不留人、不留设备、不留坑口,彻底予以关闭;
(二)实现非法采矿行为得到全面查处,对非法违法采矿的组织者、参与者及非法务工人员依法进行处理,对非法采矿从业者责任追究到位;
(三)实现对浅层煤、浅层矿的有效监控,严防此类区域私挖乱采行为死灰复燃;
(四)有效遏制越层越界、不按批准的矿种开采行为;
(五)取缔无证照经营、加工矿产品违法行为;
(六)杜绝非法采矿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
(七)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打击非法采矿的制度,建立“打防结合”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为确保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南宁市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打击非法采矿工作。
组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建副市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副市长
副组长 市政法委副书记
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建副秘书长
市人民政府分管水利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监察局副局长
市安监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市供电局副局长
兴宁区分管副区长
江南区分管副区长
青秀区分管副区长
西乡塘区分管副区长
邕宁区分管副区长
良庆区分管副区长
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
南宁建宁水务集团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5609287),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联系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开展工作,组织研究重大问题。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