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全方位推进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2012年初步完成南宁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市、县区(开发区)、乡(镇)三级防汛抗旱应急队伍组织建设。推进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和内河防内涝硬件设施建设,2020年前建成适应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形势要求的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大力开展水库上坝道路改造,2020年前基本完成水库上坝道路硬化,适应水库防汛应急抢险需要。进一步完善水库管理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水库防汛基本具备正常值守工作条件。加快建设一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增强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市水城办、市西江黄金水道建设工作办公室等)
(十)加快监测预警和决策指挥体系建设步伐,进一步建设和完善防汛计算机网络系统。“十二五”期间完成市、县区(开发区)、乡(镇)及大中型水库三级计算机网络系统体系建设;推进水库防洪调度和蓄水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旱情监测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设。2013年前完成全市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和重点小(二)型水库水、雨、工情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水文和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水文气象监测站网布局,拓展站网功能,充实重点地区、地下水超采区水文和气象测报能力。加强水文巡测基地和水文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水文水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水文和气象观测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全市中小型水库水文监测及预警体系建设。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完善水利数据中心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涵盖水利、防汛多个应用系统共享的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信息为一体的水利信息化。(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应急联动中心、市水文水资源局、市气象局等)
(十一)“十二五”期间,加快推进城市内河综合整治,实施内河湖泊补水工程,打造环城水系,建设“百湖之城”,城市水域面积提高到10%以上,“中国水城”框架基本形成。到2020年,“中国水城”全面建成。(牵头单位:市水城办;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
(十二)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和水生态保护。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整治、崩岗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重点加强马山县、隆安县、上林县石山区等生态脆弱区和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增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0平方公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管、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补偿等制度,加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物价局、市水城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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