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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防震减灾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加强防震减灾规章建设,根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要求,研究修订完善我市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地震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加强执法培训,加大执法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地震执法管理、责任追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监察等制度。

  (二)完善防震减灾组织管理体制

  建立完善的防震减灾领导指挥机构,提高统筹、指挥和协调能力。推进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发挥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在防震减灾中的基层组织作用。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

  将防震减灾事业按照事权范围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财政预算。保障防震减灾事业公益性基础地位,建立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捐赠、地震保险等多种资金渠道共同支撑的投入机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防震减灾的实际需求,提高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专项投入,使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增强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加强地震科学基础研究,改善地震科学研究的软硬件设施,建设结构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保障地震科技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加强防震减灾重大科技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研究、防震减灾基础性工作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科技支撑能力。

  (五)实施人才强业战略

  树立人才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和优质资源,是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的观念。要以提高人才能力和素质为核心,全面推进人才体制和机制创新。按照“用好现有人才,稳定关键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未来人才”的原则,制定和实施人才发展规划。以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为重点,积极稳妥地改善防震减灾队伍的总体结构,提高整体队伍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评价机制、流动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才资源的竞争力,提升科技人员的整体素质,将防震减灾领域的人力资源优势转化为人才资源优势。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推进人才体制和人才机制的创新,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整体推进人才资源开发,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人才梯队。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地震科技发展和我市防震减灾战略需求的地震科技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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