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建设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利用高新技术手段,逐步提高公众防震减灾素质。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现代化地震立体监测系统,全面提升地震监测能力
成立地震监测中心,引进地震监测科技人才,充实地震监测科技人员队伍,逐步解决地震监测预报科技人员不足的问题。
开展对已建水库等重大建设工程基本情况调查,对于坝高30米,库容1亿立方米,可能引发5级以上地震的水库以及受地震破坏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依据相关规定规划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
加快现有台站的改造升级,巩固现有的地震监测科技成果,建立一流的现代化地震监测台网,进一步提高监测能力和预报水平。指导县级地震台网建设。
改善现有7个遥测台、2个强震台、3个前兆台和7个动物远程观测台的观测环境,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群测群防网络。用现代高新科技对传统观测手段进行改造,进一步调整完善布局,加大投入,增建51个网点,加强对群测群防点的观测员和速报员的培训。
(二)开展防震减灾基础数据的搜集和整理,建立健全防震减灾数据库
对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进行评估,建立地震监测预报信息网络数据库;开展各类工程的抗震能力调查,建立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数据库;开展地震应急体系建设情况调查,建立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应急避难场所、科普教育基地、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等地震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提升城乡及重要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能力
继续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完成编制涉及五个开发新区,总面积250平方公里的《南宁市城区地震小区划方案》。
实施城市地震安全工程,继续推进地震安全小区建设。结合广场、园林、休闲场所建设,逐步在县(区)、大中专院校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力争每个县(区)都建成一处以上、可容纳10万人左右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强化市县两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必备内容,将地震行政审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南宁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机制,依法严格把好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和容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关。积极做好重点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