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南宁市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南府办〔2011〕2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健全我市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南宁市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人员组成
总召集人:分管副市长
召 集 人: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市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市水利局副局长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卫生局副局长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市旅游局副局长
市扶贫办副主任
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南宁办事处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局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水库移民局分管副局长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的工作职责
(一)研究制定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协调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投入力度,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纳入各相关行业规划和计划,重点支持,优先安排,逐步缩小和消除库区和移民安置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