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完善档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确保档案实体、网络、信息数据以及设施设备安全;搞好馆藏重要档案副本制作,加强档案加工、利用等环节的安全,确保档案实体不丢失、不损坏、不泄密;建立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制定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备份工作,市、县(区)完成重要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异质、异地备份;继续开展重要馆藏档案保护工作,完成国家下达重点档案抢救任务。
(六)全面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全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优化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环境。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建立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建设,建立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进一步整合档案信息资源;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工程建设,以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中心,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室)档案数据进行归集、整合,建立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和服务平台。“十二五”期间,市档案馆每年完成馆藏重要档案50万页全文扫描,各县(区)每年完成馆藏重要档案5-10万页全文扫描,逐步实现计算机全文检索。
(七)全面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确保档案管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便捷;继续推行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依法移交档案进馆的监督与指导,做到电子目录、全文数据与纸质档案同步进馆;重点推进学校、医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加强街道办和社区档案管理;贯彻《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推动企业档案规范化管理,提升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开展档案工作;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改制档案归属与流向的管理,及时整理接收破产改制企业档案进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管,开展项目登记和档案专项验收工作。
(八)全面提升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进一步规范乡镇和行政村档案管理,逐步实行“村档乡(镇)管”模式,将行政村档案集中到乡(镇)统一保管和利用;继续完善村级干部建档工作,为全市所有村级干部建立个人档案;加强土地、林改、社保、医疗等涉及农民切身利益档案的收集、保管,整合涉农档案信息资源,加快实施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实现网络、光盘、纸质等各种形式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其中,确保60%以上的乡镇和行政村,实现网络形式的档案信息共享;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培育1个国家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和2个自治区级示范县。
(九)全面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人才强档战略,创造条件力争引进专业人才;进一步加大档案人才培养力度,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激发队伍活力;加强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档案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依托大专院校和档案教育培训机构,培养高素质档案专业人才。
六、重点项目
“十二五”期间要重点推进三大项目建设,分别是: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档案资源体系建设项目等。
(一)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
1.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
按照国家《
档案馆建设标准》和《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新建能够满足“五位一体”功能的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力争2013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彻底改善档案安全保管和利用条件。
2.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
各县(区)按照县级标准开展建设,主要建设内容是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办公用房、附属配套用房及档案安全保管的设施设备等。
充分利用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中央、自治区投资补助政策,各级政府落实配套资金,完成11个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
1.数字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数字档案馆基础网络架构、主要技术路线与软硬件配置基本要求,集成建设适应馆藏档案基础数据和今后一定时期内数字档案增长规模的数据管理、满足数字档案馆各项管理与服务需求的基础设施。
2.电子文件(档案)备份中心建设
依托政务网平台,充分利用全市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和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立档案政务网与局域网平台之间的电子文件(档案)的安全传输报送通道、接收平台及接收管理软硬件集成系统,为各立档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稳定的电子文件(档案)的报送移交平台。
3.档案目录信息中心建设
建立全市档案目录数据库,以市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中心,按照系统规划、资源共享的原则,对全市各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业(部门)档案馆及各级档案室档案目录数据进行归集、整合。
4.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要逐年开展纸质档案、照片档案及录音录像档案等不同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档案影像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有效地保护档案原件,改善档案的利用方式,扩大档案的利用空间,为建立规范化、可共享的各类数字档案资源库群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