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广应用水煤浆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府办〔2011〕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推广应用水煤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南宁市推广应用水煤浆实施意见
水煤浆是一种新型煤基流体燃料,具有低污染、高效、节能、运行成本低的突出优点,水煤浆技术是当今世界洁净煤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我市推广应用水煤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对节能减排工作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推广应用水煤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广应用的现实意义
目前,以燃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使我市面临不断增大的环保压力,随着市民对环境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我市迫切需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尽量减少原煤消耗,增加燃用柴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比重,但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来看,燃用柴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价格较高,企业难以承受,而继续推广应用水煤浆,不仅可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也利于减轻企业能源成本负担,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削减燃煤二氧化硫排放量,改善环境质量和城市景观,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淘汰快速环道范围内2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窑)炉;鼓励企业新上水煤浆锅(窑)炉;推广集中供热,引导2-3个工业园区建设水煤浆锅炉集中供热站。
三、主要任务
(一)扶持水煤浆生产企业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