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2】4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设立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协调、裁决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划分问题。

  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 凌成兴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 谢  茹  副省长

  委  员: 晏驹腾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泉新  省纪委常委

  陈东有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德意  省政法委副书记

  张国宝  省编办巡视员

  熊 毅  省发改委副主任

  王 海  省科技厅厅长

  张小平  省工信委副主任

  章凯旋  省公安厅副厅长

  辜华荣  省财政厅副厅长

  谭今来  省环保厅巡视员

  甘良淼  省农业厅厅长

  伍再谦  省商务厅厅长

  李 利  省卫生厅厅长

  程关华  省卫生厅副厅长

  邝小平  省工商局局长

  王 詠  省质监局局长

  张玉印  省政府法制办主任

  欧阳苏勤 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 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郭奕珊  省教育厅副厅长

  熊根泉  省粮食局局长

  关晏民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易克钦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林建平  南昌海关副关长

  三、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