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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府办〔2012〕13号)


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八部委发文《关于同意北京市等21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复函》(发改办高技〔2011〕2753号)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2012年国家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主要工作的预通知》(桂发改高技〔2011〕1749号)要求,结合我市创建工作的情况,现将2012年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如下:

  一、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具体分工

  (一)市发展改革委年度任务:负责牵头组织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工作方案;整理编制《南宁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简报》;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出台《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二)市商务局年度任务:制定详细的政策法规建设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表,明确政策制度创新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为创新性政策制度的出台准备先期调研等活动,研究出台《南宁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南宁市电子交易管理办法》等产业政策,并逐步落实;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前期工作,牵头落实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中物流仓储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扶持本土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规模化发展;鼓励面向东盟开展业务的企业逐步开展网上贸易;推动电子商务社会普及程度的提高;培育一批具备综合配送能力的骨干物流企业,开展建设南宁市公共物流信息平台的各项前期工作,培育连通东盟等地的区域国际物流配套能力;配合市北部湾办推进南宁“国际无水港”建设;指导网上交易平台的建设;推动传统农产品市场交易模式向电子商务模式转型;启动年交易额10亿元以上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向电子化转型工程;推动电子商务占南宁市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超过20%,网上交易成为中国与东盟贸易主要渠道之一;合理划分电子商务聚集区的功能分工,强化集聚效应;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并监督落实,使得在相关政策支持下,电子商务中小企业的发展充满活力,电子商务大型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开展研究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通关管理规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商检管理办法》、《电子商务区域合作纠纷处理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建议的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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