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石家庄市园林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三环防护林带管护标准及考核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树木的正常采伐管理

  (一)按照树木的生长规律和正常生长年限,当林木达到间苗和成材条件时,由苗木所有人或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给相关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市园林局、市政府逐级审批。经审批同意的,由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和市园林局共同监督、指导下,苗木所有人自行对苗木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都归苗木所有人。

  (二)采伐树木按以下规定权限报批和实施

  1、需砍伐或移植1株树木的,由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由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和市园林局逐级签署意见,报主管市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多株树木的,须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2、苗木所有人于12个月内在本人所有的林带范围内连续申报采伐树木,不予批准。

  3、批准采伐后30日内未对审批范围的林带树木进行处理的,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和市园林局有权停止其对该部分 林带树木的采伐权利,一年内不得再次对该部分林带树木提出采伐申请。

  4、批准采伐后,树木所有人如果没有能力对林带树木进行采伐,可向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在市园林局的监督下,由区(市)三环林带主管部门对林带进行采伐,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所得收益由区(市)三环林带管理部门用于三环林带管理,专款专用。

  四、考核组织

  市园林绿化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办),采取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每季度对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检查,使用《石家庄市三环防护林带养护质量考核打分表》进行现场打分,考核计分结果由市考核办负责汇总统计。市考核办应遵循“现场打分、限期整改”的工作原则,以公开的书面或图像等形式将存在问题、所扣分数公示给管护责任单位,原始记录交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存档备案。

  受园林局委托授权,石家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具体负责三环防护林带的养护管理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市园林绿化考核办公室负责检查考核和公示等;市园林绿化监察大队负责协助督导执法保护和考核检查工作事宜。

  五、考核评比和公示

  按照《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辖区政府负责林带管护,新华区、桥西区园林局、桥东区农办和鹿泉市公用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