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各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织督查组或安全专项检查组,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同时,督促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督查责任,深入现场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2011年,各市在每季度都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基础上,4月上旬至5月底集中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6月份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8月至10月份组织各类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夯实了安全生产基础。此外,在全国、全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段和节假日期间,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国、全区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特殊时段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进一步加大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各市和有关部门组织78090家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共查出各类事故隐患84472项,完成整改81382项,整改率96.34%,其中煤矿整改隐患3009项,非煤矿山5827项,尾矿库505项,危险化学品8909项,烟花爆竹4020项,道路运输企业3431项,公路养护施工企业1454项,水上交通1086项,商场和人员密集场所12286项,建筑施工978项,民爆器材164项,农机行业4601项,水利、冶金、有色、学校、特种设备、电力、渔业船舶、铁路、民航及其他行业(领域)35112项。
在逐级挂牌督办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方面:自治区级18项,已完成整改17项;市级131项,已完成整改124项;县(市、区)级1040项,已完成整改1037项;乡(镇)级3312项,已完成整改3309项;村级13466项,已完成整改13458项;其余的正在抓紧整改或进入正常监控状态。同时,各市还加强对1613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已落实建档1608处,落实分级监控措施1599处,制定应急预案788个,累计定期组织演练463次。特别是烟花爆竹产区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19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一人盯一厂”或“多人盯一厂”办法,派出259名安全员跟班盯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全过程,强化了现场监控和事故防范。
(四)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大“打非”工作力度。各市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打非”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公安、安监、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住建、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安全生产执法“打非”职责。在坚持日常安全生产执法的基础上,针对屡禁不止、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月上旬至7月上旬,集中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专项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了“打非”专项行动“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打非”工作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各市共开展执法行动208876次,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22593起,关闭取缔后又擅自开工1374起,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460起,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977起,谎报、瞒报事故11起,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185起,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6148起,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397起,其他非法违法建设176731起。通过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解决了一大批影响和制约当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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