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津财会〔2012〕11号)


各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拟定了《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各区县财政局、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特点和会计人员现状,制定培养会计领军人才规划,加快会计骨干力量培养,带动本地区、本部门会计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

  为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会计人才,打造一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领军人才队伍,促进我市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推动经济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储备和强大的智力支持,根据《会计法》、《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以及《天津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遵循会计人才成长规律,创新培养机制,科学组织,规范管理,倾力打造适应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优秀会计人才队伍,着力培养诚实守信、精通业务、善于管理、具有开拓视野和战略思维的复合型高级会计人才,全面提升我市会计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经济社会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

  在充分考虑现阶段我国开展高层次会计人才培训能力的基础上,按照会计领军人才的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开展我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培养300名左右精通业务、善于管理、业绩突出、理财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综合素质高,在全市有较高知名度的会计领军人才,担负会计行业的领军重任。积极发挥会计领军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提高理财水平、参与管理决策、宣传会计法规、研究实务问题、开展会计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提升我市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管理型会计人才支持。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