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创建理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评审原则,出台市级文明工地评审暂行办法,采取目标管理、挂牌公示、过程监督等方式,对创建工地实行动态化管理。加大对县(市)、区创建工作的考核检查指导力度,提高县(市)、区的创建水平。重点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努力缩小创建水平的地区差异,加强区域间交流学习借鉴。二是控制评选数量,强化过程监管,真正发挥成功创建工地的示范作用。三是努力提高各方主体参建积极性。积极引导建设单位参与创建,转变建设单位往往只重视质量进度,忽视安全生产的观念,强化其作为施工现场管理的龙头作用。调动监理企业参与创建的积极性,解决少部分监理单位人员的安全知识相对缺乏,安全标准和强制性条文不熟悉,安全知识水平低于施工企业人员的问题,以创建活动提高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快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两场联动
一是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安监机构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安监机构充分利用、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等现代化的办公条件和科学化的监管手段的运用水平,下半年争取使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系统软件,及时把握企业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建筑市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将打分情况与招标投标等建筑市场活动相联动。二是要通过两场联动,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动态监管,逐步建立健全包括监管地区、相关责任主体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等主要业务基础资源数据库,提高科学管理能力,提升安全监管水平。三是要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对忽视建筑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和人员,予以曝光。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各级安监机构应将在施工现场设立举报电话作为办理安监手续的前置条件,鼓励职工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
(六)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努力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今年,各县(市)、区要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采取典型示范引路,大力推行“绿色施工”,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绿色”施工。着重围绕“四节一环保”、“四新一化”,在扬尘控制、提高主要施工材料周转率、减少噪声、紧凑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控制对道路临时占用、严禁施工车辆带泥土上路抛洒滴漏、严控施工污水溢漏和节约用水等方面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凡施工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凡扬尘控制措施和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项目,一律通报批评,一律停工整顿。凡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作为不良行为录入信用档案。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公安厅、环保厅及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苏建规(2012)1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城管、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做到齐抓共管,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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