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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⑴区县考核领导小组由区县教育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区县教育局教育(中教)科、监察室、教研室、招生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区县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县考核办公室负责。

  ⑵区县考核小组职责

  制定本区县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安排本区县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核实施工作;本区县考核成绩汇总、转换、合成、上报;培训本区县考核工作人员;选聘、安排区县考核督查员;协调、妥善处理本区县考核实施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遇突发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考核领导小组和本区县教育局,并积极配合解决;按规定要求向市考核领导小组和本区县教育局报告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安排

  1.考核对象为全市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核工作5月底结束,分制定实验操作考核实施细则、考前准备工作、实施操作考核、考核结果汇总上报四个阶段进行。

  三、命题与评分

  1.命题由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并在陕西教育装备网(www.sxjyzb.com.cn)上公布。侧重学生基本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查,注重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科学素养的形成。

  2.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成绩考核过程均以满分100分计。考核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85分以上为A;84--70分为B;69--60分为C;59分以下为D。缺考考生予以注明。

  四、考点设置

  1.本着就近、方便学生、确保安全的原则,考点一般应设在本校。设置考点的学校至少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一个作为考核试场。实验室(即考核试场)装备原则上要达到部颁一类标准,条件较差的农村初中实验室装备不得低于部颁二类标准。

  实验室装备达不到部颁二类标准的学校不得作为考核考点。

  2.每个考核试场应设置24套实验仪器,要能保证每学科同时20名学生单人单桌进行考核。考核抽题抽签应与考场设置实验仪器配套。

  3.考点应有安全、医疗设施,要配有医务人员及急救箱等设备。同时,考点要充分做好防火、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腐蚀等准备工作。

  考核试场内设施齐全,管理规范,通风良好,库存药品数量充足。仪器设备完好率为100%,质量可靠,计量准确,无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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