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淮政发〔2010〕143号)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进入市区的货运机动车,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二、每日7:00-20:30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市区健康东西路(翔宇中路至北京路)、淮海东西路(水渡广场至北京路)和淮海北路(水门桥至黄河桥)通行。
三、每日7:00-20:00禁止机动三轮车和客货运三轮车在市区大治路(淮海北路至清河路)、交通路(淮海北路至桑园路)和电机路(淮海北路至爱民路)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