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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忠等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刘忠等同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通报
(淮政发〔2011〕2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第六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以来,全市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和不法侵害的危急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与各种违法犯罪和灾害事故作斗争,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刘忠等9位同志“淮安市十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追授居卫华同志“淮安市十大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荣誉称号,授予周礼宁等30位同志“淮安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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