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健全管理服务体系。

  1.创新运行管理。运用工业化的理念,借鉴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的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成立实体化运作的管委会或公司,具体负责规划实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日常管理等,为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服务。有条件的县(市、区)要专门落实农业“两区”管委会编制和人员。

  2.加强公共服务。根据农业“两区”产业实际,整合相关资源和力量,按农业主产乡镇或一定区域,建设一批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内容,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市场、科技、土地(林地、滩涂)流转等信息服务。

  3.加强建设管护。各地要建立农业“两区”管护制度,明确管护内容与主体,做到每个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综合区都有管理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维修资金,重点对沟、渠、路、泵站、电网、防护林等进行管护,及时修复破损、缺失的基础设施。组织开展浙江省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保护办法调研起草,争取人大立法,规范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和保护,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长久发挥作用。

  三、深化建设出成效

  (一)加强规划衔接。各地要进一步深化完善《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规划》。特别是要加强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相关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各地对建设规划面积过大,或规划涉及范围广、产业区块散,确实难以实施的现代农业综合区建设规划要进行优化和适当调整,解决综合区建设区块“散”的问题,确保综合区成型。

  (二)开展分级认定。指导和督促各地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农业“两区”建设和认定工作,做到建设一批、验收一批、认定一批,确保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验收不通过的,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及相关要求。通过验收认定的“两区”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并在田头建立标志牌。组织基础设施完备、服务组织健全、稳粮增效明显的千亩以上粮食生产功能区申报省级验收认定。

  (三)推进上图入库。全面开展现代农业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的上图入库工作,实行信息化、动态化和可视化管理,提高农业“两区”管理水平。

  (四)召开现场会议。今年农业“两区”建设现场会,要组织挖掘一批“两区”建设典型,加强工作交流和典型宣传引导,强化示范带动。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