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期间农村信息化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城乡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均等化,信息化在农业全领域普遍应用,农业生产全流程信息化应用逐步普及,农民信息能力大幅提升,以政府引导、社会投资为主体的市场化农村信息服务模式基本形成,涉农综合信息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接近城区水平,推动我市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二)具体目标
  1.构筑便捷宜居智慧和谐新农村
  大部分新型农村社区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村务公开;城镇化农村社区网上办事基本达到城区水平;绝大多数农民建有电子健康档案;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基本实现城乡均等化。
  2.打造精准智能都市型现代农业
  信息化应用基本覆盖农业生产所有环节,智能化设备得到普遍应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化应用基本普及,部分经济组织开展深度应用;开展都市型现代农业信息化应用试点示范,打造一批国家级高水平示范企业。
  3.培养高信息素质现代新型农民
  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化培训平台与机制;充分发挥各类培训机构与渠道的作用,使大部分农民能够接受信息技术培训,半数以上农民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获取所需信息。
  4.实现实时准确的专业信息服务
  基本完成各类涉农信息资源整合;依托“221信息平台”,建成数据实时自动采集、服务智能推送、渠道丰富多样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5.建成高速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
  在全国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的高速宽带信息网络;户均智能终端拥有量在全国各省市中位居前列;高清电视业务普及率接近城区水平;公共服务信息终端在农村地区基本普及。
  三、重点工作
  (一)扩大信息化应用范围,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向行政村延伸。依托各级政府网站,加强全程办事代理的信息化支撑力度,推动网上办事;推广通过触摸屏、信息亭、大屏幕显示等多种信息化手段开展村务公开,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拓宽农村社情民意信息化沟通渠道,促进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
  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旅游、安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保障农民及时获取所需的各种服务。深化教育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城区教育资源通过信息化手段服务农村地区;完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加强农村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室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推广新社区医疗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探索建立面向远郊区域医疗中心的远程会诊系统;建立推广农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完善共享机制;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以及养老助残、社会保险、社会福利、计划生育、新农合医疗等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进一步延伸到各行政村,着重加强失地农民安置和就业的全方位扶助,提供多渠道的、有效的信息服务;推进京郊旅游基础网络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京郊旅游经营业态智能终端覆盖;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安防系统建设;从镇村入手,加强户籍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应用,推动流动人口数字化管理与服务;加强信息化对土地流转工作的全面支撑;在行政村推广信息亭、一站式缴费终端等信息化设备应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数据一表化采集与管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