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团校和相关部门管理干部院校的教学计划。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基本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人口计生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
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中,统筹考虑和安排。要进一步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务员的普法培训力度,将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中,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六五”普法期间,系统内公务员学法和接受集中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0个小时。进一步推动市人口计生委直属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守法。结合学习型机关建设,采用举办讲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重点开展与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公务员能够熟练掌握、正确适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指导基层开展工作的能力。
要继续大力加强对县乡两级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便民维权、服务为先的理念。“六五”普法期间,结合人口计生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坚持和完善持证执法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申请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
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继续加强《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母婴保健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六五”普法期间,市人口计生委将在各类综合性培训班中继续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
(三)加大对群众的普法力度,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六五”普法期间,要面向社会,扎扎实实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六五”普法的重点在农村。要采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高群众依法生育和依法维权意识。要把法制宣传内容纳入到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人口计生“三下乡”等活动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依托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通过农村人口文化宣传平台,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网络优势,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进村入户,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