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全省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苏农机科〔2011〕37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1〕212号)要求,为切实抓好秸秆机械化还田推进工作,10月25日至11月10日,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联合组成五个督查小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抽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对全省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重点抽查了13个县(市、区)和20多个乡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所查各市县均能按照省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和推进县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部署,明确职责,分解目标,落实机具,积极开展技术培训、现场演示和技术示范等活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1月10日,全省秋收面积已过种植面积的60%,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约占12%计400万亩,其中,苏北完成约190万亩、苏中完成约140万亩、苏南完成约70万亩。根据各地督查情况汇总显示,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将超过目标任务,江都、太仓、丹阳和高邮等地预计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率将超过50%。
二、主要特点
从督查了解情况看,全省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重视程度高。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加强行政推动和督查力度,都成立了秸秆机械化还田领导小组、技术服务组、督查组,将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制定了考核及奖惩办法,整体推进力度更大,工作成效更显著。泰兴、高邮、泗阳等县(市)政府专题召开了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及秋播工作会议,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江都市政府专题印发了《2011年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稻秸秆机械化还田55.7万亩,还田率达80%以上”的目标,强势推广普及稻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
(二)财政扶持力度大。各级地方财政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落实配套扶持措施,加大了配套资金的投入。据统计,所抽查13个县(市、区)共安排扶持补助资金2150万元,主要用于秸秆还田机械的购置补贴、作业补助和秸秆多种形式利用项目建设投入。其中,无锡锡山区、常州新北区、丹阳市、泰兴市、东海县、南通通州区和淮安楚州区等地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达400万元以上,超出省级奖补资金的额度一倍以上,苏州各地和常州市辖区、镇江市辖区和建湖县等地分别对秸秆机械化作业实行20-25元/亩的补助。从检查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