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服务协会、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中国石油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农机双优卡”推广服务评先活动的通知
(苏农机服协〔2011〕9号、石化股份苏营〔2011〕1507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中石化江苏石油各分公司:
为进一步深化省农机局和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农业用油供应的战略合作,切实做好“江苏农机双优卡”(以下简称“双优卡”)的推广和使用工作,更好地服务“三农”,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双优卡”推广服务评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农机系统先进单位评选对象为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石化系统评选对象为分公司、片区、加油站;先进个人评先对象为农机系统和石化系统中参与“双优卡”推广工作的个人。其中农机部门包括市、县农机主管部门、监理机构、乡镇农机服务站等相关人员;石化系统包括分公司、充值网点、加油站、流动充值、送油下乡等相关人员。
(二)名额分配。先进单位具体名额由省农机局、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根据全省“双优卡”宣传推广使用情况,按照评选标准和综合评分共同协商确定;先进个人共评选280人,其中农机系统200人,石化系统8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先标准
(一)先进单位评先标准:
今年先进单位评先标准在2010年度评先标准(苏农机服协〔2010〕1号)的基础上,根据推广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度调整,具体指标见附件2。
(二)先进个人评比标准:
积极组织和参加农机部门、石化系统“双优卡”宣传推广工作;在“双优卡”协调、宣传、发放、充值、使用等相关工作中责任心强、推广服务和效果好。
三、评选方法
评选采取市级统一组织申报,省级综合审查的方法。
(一)市级推荐上报。各市农机主管部门和石化分公司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组织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石化系统开展自下而上的推荐上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各市要于12月25日前,统一将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报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严生浩025-83275267,邮箱:njjglc@126.com)和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李学良025-58802301)。
(二)省级综合评定。省农机局和中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根据统计数据和“双优卡”宣传推广使用情况,按照上述评选标准,在12月30日前综合评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