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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苏农机管〔2011〕42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部和省政府、省安委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切实负起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认真部署今冬明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集中排查治理隐患
  冬春季节,城市务工农民返乡和走亲访友、赶集聚会增多,是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也是农机检修维护的关键期。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要组织和依靠乡镇力量,发挥农机合作社在农机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开展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三、加强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要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重点地段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处拖拉机载人载客以及无牌无证行驶、私自拼装改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结合实际,加强协调,建立和完善与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机制。
  四、广泛宣传,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要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信息平台,有针对性地发送安全驾驶等信息,积极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增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的有效性;要结合2012年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的开展,积极组织农机驾驶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五、加强值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监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和农机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突发情况和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按规定妥善处置。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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