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工作要点和2011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浙语〔2012〕1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语委、各高等学校,省语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同时将《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一并印发。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省语委将按照“拓宽思路、创新机制、规范行政、彰显特色”的工作方针,以城市为重点,以学校为基础,使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进一步服从和服务于教育改革与发展大局,弘扬文化,传承文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与提高。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
进一步提高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加强依法管理,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分类指导、分区规划;继续巩固“行政推动、部门协同、专家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大农村地区的工作力度。
1.制定与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相配套的相关实施办法;协调相关市地,制定语言文字地方规章;与相关部门一起,共同制定一批行业语言文字政策与文件。
2.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计划对语言文字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更新思想观念,提高政策水平、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以适应工作日益拓展、不断深化的需要。适时组织语言文字工作者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方法,不断开阔眼界、拓展思维,形成促进我省语言文字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3.完善语言文字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继续加强与省语委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多形式多途径与省语委成员单位合作开展活动。调动社会有关部门参与语言文字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地语委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营造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氛围。
4.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要加大对语言文字工作的投入,建立正常的经费来源渠道,保证工作正常运转;要设立语言文字工作专项经费,改善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条件,支持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
二、立足学校主阵地,为全社会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