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农机人事人才开发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农机人〔2012〕13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农机化教育培训暨农机行业工考先进表彰会精神,省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2年全省农机人事人才开发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全省农机人事人才开发工作要点
一、政策研究
(一)研究出台我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获证奖补政策,制定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管理细则;
(二)开展我省农机人才队伍现状分析调研;
二、“361”人才计划
(三)组织召开全省农机化教育培训暨农机行业工考先进表彰会,召开全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会议;
(四)加强农机培训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组织开展农机教学模型及课件开发生产工作;扶持市县农机化学校配置农机教学模型及课件;开展规范化农机化技术学校建设活动;
(五)举办全省市县农机局长培训班、全省农机化技术学校师资培训班;
(六)积极争取基层农机人员培训资金支持,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人员培训;
(七)积极争取阳光工程培训农机培训任务指标,组织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
(八)做好全省农机行业机关事业单位特有工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考评,探索高级技师考评工作;
(九)组织参加全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质量督导员知识更新培训;
(十)加强政企联动,继续选择在条件成熟的省局列名联系农机企业建立江苏省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并开展以企业三包维修服务人员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三、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
(十一)组织召开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会议,开展第二轮全省拖拉机驾驶培训示范学校评选活动;
(十二)举办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资格培训班,开展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做好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年审工作;
(十三)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