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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强合作社购置补贴机具和财政扶持项目管理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强合作社购置补贴机具和财政扶持项目管理的紧急通知
(苏农机管〔2012〕6号)


各市农机主管部门:
  近年来,在支农惠农扶持政策的引导下,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合作社购置机具数量大幅增长,作业面积不断扩大,为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近期基层反映,个别合作社存在购置补贴机具未使用、去向不明、管理混乱等问题。为加强合作社购置补贴机具和财政扶持项目管理,防止农机合作社涉农项目资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合作社建设是促进农机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合作社建设和发展重要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扶持,要以今明两年检察部门将重点预防和查处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为契机,对合作社购置补贴机具和财政扶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合作社补贴机具使用及监管情况,尤其是合作社购买的补贴机具作业季节未使用的原因和流向,是否存在倒卖补贴机具现象;机库(维修点)项目是否按计划实施,有无存在虚报、套取、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要结合合作社摸底、星级评比、人员培训、平安农机合作社创建等工作,对合作社近2年来购置的补贴机具进行统计摸底,逐台核实,并建立补贴机具台帐。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本内容、操作办法和政策取向,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狠抓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扎实推进农机合作社购置补贴机具和财政扶持项目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查处,规范管理
  在检查中发现并确认合作社存在倒卖补贴机具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合作社省级机库(维修点)项目申报、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资格;对于已经被评为省级星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省农机局将取消其星级示范社称号,收回奖牌。凡是承担机库(维修点)项目的合作社有虚报、套取、挪用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情节轻微的,责令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除收回项目所补资金外,五年内禁止该合作社申请项目资金,削减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项目数量,并按照有关法规进行查处,追究相关管理主体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行政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省级星级示范社、机库(维修点)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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