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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厅山西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监督,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要继续落实数据上报层层审核签字制度,填表人、审核人必须签名,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审核签字,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各级数据上报须经当地卫片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数据通过省级验收正式上报后,不得修改。在开展成果审核工作时,要成立数据审核小组,切实加强对下级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县(市、区),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验收时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的,将不予通过验收,在全省予以通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将未通过验收作为确定警示约谈对象的依据之一。

  (四)明确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按时完成任务。对技术支持有困难的,及时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未按规定时间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省人民政府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总结经验,健全卫片执法长效机制。

  各地在做好卫片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教训,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并注意总结提升。要以卫片检查为契机,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与问题,查找原因,改进工作。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以共同责任机制为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保持全省土地、矿产秩序稳定,服务保障全省转型、跨越发展。

  附件:
  山西省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李小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 韩和平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功  省国土厅厅长 

  成 员: 因新中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李建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雷党辰  省公安厅副厅长

  冯 强  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文晓平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高 博  省国土厅副厅长

  王晓立  省国土厅副厅长

  王晓胜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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