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规划》(安委办〔2011〕50号),制定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情况;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推动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情况;建立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平台情况;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3.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整顿关闭情况;地下矿山推行“五大员”及入井人员定员落实情况;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按要求推进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治理井下工程非法外包、以采代探等严重隐患和问题情况;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风系统、局部通风机使用等全面检查情况;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安全监测监控、尾矿库安全监测监控等建设情况;尾矿库闭库计划执行情况;危库、险库、病库的治理情况;尾矿库下游居民搬迁情况。
4.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彻新修订的《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情况;依法查处非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情况;安全防护距离严重不足企业的搬迁整治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转产、入园或关闭情况;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安全自动化控制和联锁改造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
5.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情况。
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整治情况;打击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以及严重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等非法违法情况。
7.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索道、游乐设施等为重点的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及管理情况。
8.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三合一”(住宿、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的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