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
(晋政发〔201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到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对各级人民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及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意义
教育投入是支撑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长期以来,省委、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增加财政教育投入,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战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2005-2010年全省预算内教育拨款从10209亿元增加到32858亿元,年均增长2634%,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年均增长幅度;2011年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了1538%(不含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部分,下同)。财政教育投入的大幅增加,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质量显著提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是加快转变我省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内在要求,是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