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加强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探索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安全生产长效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倾斜。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强化政府投资对安全生产投入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将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公共财政的重点范围,在政府年度财政公共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安全监管人员岗位津贴,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完善资金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山西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的实施。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促进作用。
(二十一)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整合安全科技优势资源,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关键技术及装备的研发,在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尽快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积极推广应用安全性能可靠、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将研发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列入地方科技计划,将安全生产科技专项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经常性支出项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评估、鉴定、推广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科技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安全科技成果的应用。企业必须加快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系统和装备建设,提高生产安全防护水平。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科技支撑服务体系。
(二十二)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加大高危行业企业重组力度,进一步整合浪费资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产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的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设备、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予以公布,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关闭。把安全产业纳入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产业,积极发展安全装备融资租赁业务,促进企业加快提升安全装备水平。加大力度在重点行业企业推广应用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关键技术和装备。
(二十三)加强安全人才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以“人才兴安”为牵引,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合我省转型跨越发展的安全生产人才。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组织、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训等政策,加强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解决人才需求。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通过多种途径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安全乡村建设力度,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切实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