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格专利代理年检工作。严格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开展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包括严格审查专利代理机构的主体资格、从业人员及经营情况等。对年检中发现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机构,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组织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方予通过年检。对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严格按《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下次年检合格之前不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知产权局办理新的专利代理业务。(省局负责)
(三)加大监管力度。各地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本地区专利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2011年4月底以前,对辖区内的所有专利代理机构,进行实地检查,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同时加强对本次防治工作的宣传,让专利代理机构了解开展防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指导他们做好自查自纠和自我规范工作。(地市局负责)
(四)严厉查处无专利代理资格从事专利代理的“黑中介”。各地市知识产权局一是要积极通过巡查、群众举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热线等了解掌握“黑中介”情况,特别是充分发挥专利代理机构作用,扩大对“黑中介”案源搜索渠道。二是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未取得专利代理资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黑中介”,一经查实,严格按《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广东省专利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地市局负责)
(五)引导、扶持专利代理行业规范发展。一是要引导专利代理机构加强机构内部制度建设,探索开展专利代理机构规范性管理及制定专利代理行业服务指导价格的可行性研究;二是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和引导教育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省局牵头,地市局、广东专利代理协会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市场中介组织防治腐败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内容,是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切实认识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齐抓共管。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由工商部门系统牵头,知识产权局系统负责专利代理行业的专项治理。因此知识产权局系统既要负责做好对专利代理机构专项防治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本地区专责小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专利代理行业防治腐败的各项工作。特别在查处“黑中介”过程中,主动加强与工商系统沟通与联系,共同开展打击“黑中介”活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及宣传栏、公告栏等,特别是通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对专项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要加大对防治工作情况报道力度,大力宣传防治工作成果,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提高社会公众对市场中介组织各类违法行为的认知度,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氛围,优化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