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司〔2012〕18号)
各市、县(市、区)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省属监狱劳教单位:
2011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干警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各项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深入开展,省厅决定,授予湖州市司法局等15家单位(部门)“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陈银华等20名同志“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部门)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开拓创新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争取更大的成绩和进步。省厅号召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向他们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努力为我省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15家)
湖州市司法局
嘉兴市司法局
浙江省乔司监狱
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浙江省莫干山劳教所
杭州市上城区司法局
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
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
诸暨市司法局
龙游县司法局
磐安县司法局
海宁市司法局
台州市路桥区司法局
丽水市司法局法制处
舟山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处
(二)法制工作先进个人(20人)
陈银华同志 厅律师管理处副调研员
徐正辉同志 省十里坪监狱二监区副监区长